东营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表调整一览2023
2023-09-25 11:27 财言新语
东营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表调整一览2023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在原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原名东营市商业银行,2012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东营银行。自成立以来,东营银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生活”的市场定位,始终坚持审慎稳健的发展理念,立足高质量发展目标。截至2020年末,全行员工1600余人,总行22个内设部门、1家持牌的小企业专营中心,全行网点机构超百家,其中包括济南、潍坊、淄博、滨州、青岛、烟台6家异地分行。注册资本27.37亿元,资产总额1276.62亿元,各项存款991.63亿元,贷款余额647.68亿元。
东营银行连续九年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一,连续七年在山东省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中获评“AAA级优秀金融企业”。
9月25日起东营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
根据《通告》要求,对于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具体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调整。
(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前发放、已按央行通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对应期限LPR(即加点幅度为0)。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各地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对应期限LPR(即加点幅度为0)。
3、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对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
4、当前执行利率低于上述情形调整后利率水平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不进行调整。
(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固定利率贷款
LPR定价的固定利率贷款先按央行通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三)人行基准利率贷款
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先按央行通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四)逾期或不良贷款
逾期或不良状态的贷款原则上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钱及利息后,再向我行提出利率调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