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银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具体事项的通告(2)
2023-10-10 09:18 投资点金手
(四)固定利率贷款申请调整的,需先行转换为参照LPR的浮动利率贷款,转换后再参照上述规则调整利率。
(五)调整后的利率按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公布的为准。
(六)申请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的利率水平应符合符合上述法规。
四、办理流程
(一)对于截至2023年9月24日正常还款类首套住房浮动利率按揭贷款,于2023年9月30日通过系统批量调整。
(二)二套住房按揭贷款申请降低贷款利率的,借款人需提供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通告书等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满足所在城市目前首套房认定标准,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申请调整利率,经审批通过后调整。
(三)贷款于2023年9月24日日终未结清欠款(含本钱、利息、罚息)的,原则上借款人需结清欠款后,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申请调整利率,经审批通过后调整。
(四)固定利率贷款的,需借款人向我行申请将利率基准从固定利率调整为参照LPR的浮动利率,利率基准调整完成后再进行利率调整。
五、温馨提示
(一)本通告公布后,借款人若对上述批量下调安排存在异议的,可于2023年9月25日前向贷款管户经营机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我行将不纳入此次批量调整范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我行按本通告进行批量下调。
(二)本次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