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行住房贷款2023年利率表查询(2)
2023-09-22 14:28 萧哥细说财经
9月25日起宁夏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
按照《通告》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网公布的为准,具体按照下述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前发放的、已按央行2019年第30号通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即加点幅度为0)。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即加点幅度为0),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发放的和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且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
4.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以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进行浮动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并线下签订补充协议,转换后利率参照上述调整标准执行。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的、当前执行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调整方式
符合利率调整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可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进行利率调整。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一致,本着“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调整。
1.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我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2.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我行新发放一笔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
2023年宁夏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表一览
一、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利率是4.35%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利率是4.75%
五年以上贷款利率是4.9%
三、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6%
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