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公布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3)
2023-09-10 15:36 呆鸟财经社
3.客户需新发放贷款置换的,可从2023年9月25日起向原贷款服务行提出书面申请。
(三)申请及利率生效时间
2023年10月25日后,我行不再采取批量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需客户主动申请利率调整。
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定价基准LPR以约定的重定价规则调整。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
四、申请渠道
自2023年9月25日起,对于不在我行主动批量调整范围的贷款,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申请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我行手机银行办理路径为:客户登录重庆银行手机银行APP,在“贷款-我的贷款-贷款详情”里申请调整,原贷款服务行工作人员将与客户联系。客户也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渠道查询原贷款服务行,再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
五、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我行手机银行查询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二)客户主动申请的利率调整,须我行逐笔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及时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六、温馨提示
(一)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客户手机设置、运营商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二)在为客户办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证客户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不要轻信我行官网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统一采用调整贷款利率加点值的形式,其它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调整完成后不再进行重复调整。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