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9月25日起调整存量首套房贷利率
2023-09-09 17:27 富贵八号
中国民生银行9月25日起调整存量首套房贷利率
根据《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我行将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二套转首套”存量房贷,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部门采取“认房又认贷”法规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部门执行“认房不认贷”法规的。
(二)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部门执行“认房不认贷”法规的。
(三)其他满足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对于当地部门目前尚未确切是否执行“认房不认贷”法规的城市,可待当地法规确切后按照《通告》及本通告内容执行。
二、调整规则
按照《通告》要求,本次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同期限(按原贷款合同期限)的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网公布的为准。具体规则如下:
(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且已按央行通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