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农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表调整一览2023
2023-10-21 10:21 小蔡看财
东莞农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表调整一览202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东莞农商银行”)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行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可追溯至1952年,前身是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5年完成统一法人体制,2009年12月完成股份制改制,是广东省率先启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三个试点之一。
东莞农商银行目前设立了507个营业机构(含总行),下辖39个一级分支机构(含南沙分行、横琴分行、惠州支行和清新支行4个异地分支机构),182个二级支行和285个分理处,共506个营业网点,开发了7*24小时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智能视频银行、直销银行等多种在行与离行金融服务。此外,东莞农商银行大力实施金融文化创新,精心打造的东莞市钱币博物馆现有藏品近2万件(套),被评为“广东省十大民间收藏馆”、东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时建设了传承企业60多年发展的行史博物馆,彰显地方金融魅力。
近年来,东莞农商银行进一步向区域集团化方向发展,共设立了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惠州支行和清新支行4家异地分支机构,以及惠州仲恺、云浮新兴、东莞大朗、贺州八步4家村镇银行,参与发起设立湛江农商银行,入股顺德农商银行、徐闻农商银行、乐昌农商银行和雅安农商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的集团化初成。
2023年9月25日起东莞农商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下限
按照《通告》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网站公布的为准。
2019年8月,人民银行公布第16号通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LPR。2022年5月,我国公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有关问题的通告》(银发〔2022〕115号),自2022年5月15日起,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20个基点。
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如下:
(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
1.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前发放的、已按央行通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的,不作调整。
2.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的,不作调整。
3.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的,不作调整。
(二)固定利率贷款、基准利率贷款
对于存量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贷款,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先按照央行通告[2019]第30号文相关要求转换成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后再作利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