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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银行2023年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表一览

2023-10-18 10:50 大脸怪财经观察

  龙江银行2023年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表一览

  龙江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委会批准,于2009年12月25日正式对外挂牌营业,总部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是在原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大庆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合并重组而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在黑龙江省内13个地市均设有分行,辖属营业网点222个,在黑龙江、湖北、安徽、福建、宁夏等5省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11家。龙江银行依托黑龙江省丰富的农业资源,将金融和农业产业链相结合研发了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成为全国第一家农业供应链银行;构建特色化、专业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创建IPC小微信贷模式,为小企业量身打造了通用型、特色型和区域型的“龙易贷”品牌系列产品,成立黑龙江省第一家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龙江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做到亲民、便民、惠民的经营理念,打造了“小龙人”社区银行品牌,打造“龙江人自己的银行”。

  龙江银行紧紧围绕省中心工作,大力支持地方农业产业,加深与省内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全力支持“五大规划”发展、“龙江丝路带”和十大重要产业建设,坚持把市场化经营与支持我省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同时,稳队伍、强纪律,各项经营指标实现重大反转,企业形象得到持续提升。2016年,面对经济增速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企业经营日趋困难、银行利差大幅缩窄等不利形势,在黑龙江省委全力支持和监管部门精心下,全行上下坚持治自信和道路自信,团结一致,顽强拼搏,砥砺前行,各项工作稳步,主要经营指标持续向好,经营反转成果进一步稳固。截至2016年末,龙江银行资产总额达2,392.38亿元,贷款余额574.32亿元,实现净利润15.58亿元,拨备覆盖率为222.35%,主要经营指标均达到银行监管优秀标准。

  9月25日起龙江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下限

  按照《通告》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以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网站公布的为准。

  2019年8月,人民银行公布第16号通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LPR。2022年5月,央行等公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有关问题的通告》(银发〔2022〕115号),自2022年5月15日起,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20个基点。

  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如下:

  (一)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通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的,不作调整。

  (二)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的,不作调整。

  (三)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的,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