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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重庆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2023-10-20 11:07 道财经圈子

  10月21日重庆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重庆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西部和长江上游地区成立最早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由重庆37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市联社、39家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发起设立了重庆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3月,经央行批准,更名为重庆市商业银行,2007年8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重庆银行。

  截止2017年末,重庆银行(集团口径)资产总额人民币4,227.6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3%;客户存款人民币2,387.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0%;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人民币1,721.6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3%。

  重庆银行成功入选“深港通”首批投资,是417户入选企业中仅有的3家城商行之一。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7年全球银行品牌排名中,位列第250名,较上年提升87名。

  2023年9月25日起重庆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下限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

  对于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央行通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但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不为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布。

  (二)利率调整方式

  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

  1.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是指由我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2.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我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

  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后者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我行主要采取批量变更贷款合同利率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