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实施细则的通告(3)
2023-09-08 11:19 财经大眼
(二)申请及调整时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二套转首套”、逾期贷款归还拖欠本息、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逾期贷款归还拖欠本息、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手机银行
对于“二套转首套”、固定利率及基准利率定价转换为LPR定价等业务,我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兴业银行APP-登录/注册-“我要贷款”栏目。相关功能将在2023年9月25日上线。
(二)线下渠道
所有符合本通告利率调整范围的客户可前往原贷款经办机构,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公证委托书。
五、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联系电话如发生变化,可就近前往我行网点进行信息更新,同时客户可在手机银行“我要贷款”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联系我行贷款服务行。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我要贷款”栏目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六、温馨提示
(一)对于客户而言,由于《通告》已经确切调整后的利率水平需符合原贷款发放时的当地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变更合同利率、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预计调整后的结果无明显区别。考虑到变更合同利率方式无需客户往返网点、更为方便快捷,可作为您的优先选择。我行充分尊重您的选择权。
(二)在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出现手机银行系统拥挤、客户服务热线占线情况。
(三)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联系电话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
(五)我行不会以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