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银行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通告(2)
2023-09-22 17:20 财富自由小鹿
(三)逾期类(含不良)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进行利率调整,待客户归还拖欠本钱及利息后,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三、调整方式及办理渠道
根据《通告》要求,本次调整可采取变更合同利率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一致。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我行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调整。
(一)我行主动批量调整
对于符合调整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按上述调整范围及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单独提出申请。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二)客户主动申请
1.对于以下情形,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所需佐证材料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1)贷款发放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房贷。
(2)逾期类(含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
(4)前期申请延期还本的存量房贷。
(5)其他未调整但符合利率调整条件的存量房贷。
2.自9月25日起,对于不在我行主动批量调整范围的贷款、未进行调整但符合利率调整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我行仍可受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客户可赴贷款经办机构进行办理,我行将逐笔审批,审批通过后即时进行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根据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客户意愿等,我行也会提供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四、温馨提示
(一)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泉州银行手机银行APP贷款模块“我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通过贷款详情查询利率调整结果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个月内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否则视为同意本次利率调整。
(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三)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统一采用调整贷款加点值形式,其它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调整完成后不再进行重复调整。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
(五)在为客户办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证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网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