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住房装修、旅游、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及其他生活消费用途的贷款(除我行个人消费类贷款中列明的住房、汽车、教育贷款外)。
一、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年龄十八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我行认可的资产作为质押或抵押;
借款目的为本人或家庭装修住房、家庭旅游、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大额耐用消费品是指单价 2000 元(含)以上、 10 万元(含)以下,正常使用寿命在二年以上的家庭耐用商品,包括家用电器、家具、厨具、卫生洁具、电脑、乐器、健身器材等,不包括住房、汽车)或其他明确的消费用途;
申请住房装修贷款的,应有与我行认可的装修公司签订的住房装修合同;申请旅游贷款的,应有我行认可的旅行社出具的相关证明;
能支付所购商品或服务的首付款;
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贷款最低限额为 2000 元,最高 50 万元。其中,以权利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质押物面值的 90% ;以房产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 70% 。
贷款期限一般在 3 年以内,最长不超过 5 年(含)。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和调整方式执行。
三、贷款程序
借款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审批所需材料;
我行经办人员对借款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资信调查;
我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审批结果;
借款申请人办理保险、抵押登记等手续;
我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四、需提交的材料凭证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借款申请表、首付款证明、能够证明贷款合理用途的资料、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抵押物评估报告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意见和保证人的资信材料等。
(南方财富网利率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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