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具体事项的通告(2)
2023-09-15 10:50 畅想财经
(四)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
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客户须先申请将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按规则进行利率调整;若未进行转换,则不纳入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范围。
(五)如当前执行利率已低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则不进行调整。
(六)如个人住房贷款在2023年9月25日处于逾期状态,或为不良贷款的,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客户须归还积欠贷款本息后且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申请利率调整。
三、调整方式及时间安排
根据《通告》要求,可通过变更合同利率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两种方式调整后利率水平一致。本着为客户提供方便高效金融服务的原则,我行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于符合“调整范围(一)”,并同时满足“调整规则(一)、(三)”,且不存在“调整规则(五)、(六)”的首套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我行将主动通过批量处理方式进行调整。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进行批量调整,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二)对于符合“调整范围(一)”的其他情形的贷款,以及符合“调整范围(二)”的全部贷款,客户须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贷款经办机构主动提出申请,其中“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提交相关材料,我行将逐笔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调整,调整成功后于调整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四、服务渠道
(一)线上渠道
后续我行将在成都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渠道提供查询服务,您可于系统上线后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调整进度及结果等有关事宜。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成功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同时客户也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查询调整后的利率和还款计划表。
(二)线下渠道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客户可到原贷款经办机构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通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需要您提供相应的首套房佐证资料,后续请根据我行公布的认定材料提交利率调整申请。对于当地目前尚未确切是否执行“认房不认贷”的城市,可待当地确定后按照《通告》及本通告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