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浮动贷款基准利率】成都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下调20个基点(2)
2023-09-07 09:34 头号舱的大咖
巴中
2019.10.8-2022.5.14: LPR
2022.5.15-2023.2.22: LPR-20BP
2023.2.23至今 :LPR-40BP
资阳
2019.10.8-2022.5.14: LPR
2022.5.15-2022.10.8: LPR-20BP
2022.10.9-2022.12.31: LPR-40BP
2023.1.1至今: LPR-20BP
攀枝花、自贡、德阳、绵阳、广元、遂宁、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雅安、阿坝、甘孜、凉山
2019.10.8-2022.5.14: LPR
2022.5.15至今: LPR-20BP
存量房贷利率究竟可以下调多少?
无论通过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房贷,还是通过更改合同的方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金融监管部门都对利率进行了底线把关。即调整后的利率,不能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近年来我国房贷以“因城施策”为原则,因此各地在不同阶段实施的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各不相同。
9月1日,多地人行公布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将为此后银行在执行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时提供依据。其中,成都地区自2023年1月17日以来,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BP;泸州地区自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则执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地区在不同时间的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亦不相同。如内江地区在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执行的下限标准为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而该地区在2022年5月15日至2023年2月2日则执行的是LPR-20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