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9月25日起调整存量首套房贷利率(2)
2023-09-09 17:27 富贵八号
4.当前贷款执行利率如不高于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或当前按房屋所在城市最新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人行基准利率贷款
当前执行人行基准利率的贷款,客户应先申请将人行基准利率按央行通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转换完成后再按照调整规则(一)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三)固定利率贷款
当前执行固定利率的贷款,客户应先申请将固定利率按央行通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转换完成后再按照调整规则(一)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四)逾期贷款、不良贷款
原则上,逾期及不良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进行利率调整,待客户足额归还积欠本钱及利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按照调整规则(一)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三、调整方式及时间安排
根据《通告》要求,可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我行本着高效、便捷的原则,为尽力减少客户调整成本,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予以调整:
(一)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我行将主动按照调整规则(一)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逾期、不良贷款不纳入集中批量调整范围),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均含当日),“二套转首套”,逾期及不良贷款已足额归还积欠本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及已完成人行基准利率或固定利率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客户可于该期间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已完成申请且我行按照相关法规审核通过的贷款,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三)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逾期及不良贷款已足额归还积欠本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及已完成人行基准利率或固定利率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按照相关法规审核通过后进行逐笔利率调整,并于利率调整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客户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办理。
四、申请渠道
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开通线上及线下渠道,接受客户的利率调整申请,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