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万家中证红利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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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61907(主代码) | 交易所代码 | 161907 |
基金类型 | 股票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LOF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1年02月14日 | 成立日期 | 2011年03月17日 |
成立规模 | 10.886亿份 | 资产规模 | 15.34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万家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吴涛、张鹏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75%(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控制手段,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中证红利指数的有效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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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红利指数的成份股及经中证指数公司公告将要被选入中证红利指数的股票、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产品出现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红利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实际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及经中证指数公司公告将要被选入中证红利指数的股票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来跟踪中证红利指数,按照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指数化投资组合。为求基金实际投资组合尽量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减小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 1)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中证红利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2)根据指数编制规则,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分红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临时成份股调整,本基金将根据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临时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本基金在指数成份股调整生效前,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调整,以尽量减小指数成份股变动所造成的跟踪误差; 4)根据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分红等情况对投资组合的影响,以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表现为目的,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5)指数成份股因受股票停牌限制、股票流动性限制等市场因素限制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合规因素限制,使本基金无法依据指数购买某成份股的情况,本基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6)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本基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往经验,对本基金资产进行适当调整,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以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为目的,可以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本基金在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时,合理评估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投资收益。 4.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在充分考虑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结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谨慎进行投资,提高投资效率。如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本基金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5%×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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