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原始股东所持股份上市流通时上市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09-10-8 11:10:22 来源:不详 佚名
(一)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有关股东的持股情况说明及托管情况; (三)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四)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次,深交所接受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审批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至少在相关股份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市流通时间和数量; (二)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
(责任编辑:张元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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