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是几月?住房公积金每年几月调整?
2020-06-15 16:16 互联网
不少地方的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用人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延伸阅读: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方式
和冲还贷还款方式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各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广大缴存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持续安全发展。现将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额度测算方式和冲还贷还款方式相应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方法
根据单位缴存时间、个人缴存时间、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缴存余额系数计算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Χ单位缴存时间系数Χ个人缴存余额系数Χ个人缴存时间系数。
1、缴存余额的认定
(1)借款人与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夫妻双方不在一个中心缴存的可合并计算;
(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账户未发生提取的,缴存余额之和不足2万元按2万元计算。
2、个人缴存余额系数确定
个人缴存余额系数暂定为18;
3、缴存时间认定及系数确定
缴存时间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和借款人单位缴存时间为准。
(1)个人缴存时间与缴存时间系数:
6个月≤个人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0;
12个月<个人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
24个月<个人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
个人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3。
(2)单位缴存时间与缴存时间系数:
6个月≤单位缴存时间≤18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5;
18<单位缴存时间≤36,缴存时间系数为0.7;
单位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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