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信贷问题
2007年5月份我在一家汽车信贷担保公司,分期购买了一辆营运性质的运输车辆。按照这个公司的要求缴纳了贷款额10%的风险保证金,贷款还完后退还,今年我去办理结清手续,被告知当时交的风险保证金已经被扣完,原因是我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还款,实际上我也确实没有按时还款。但我总认为没有按时还款的罚息应该由银行罚没,担保公司不应该扣保证金。这个公司的客户大部分都是因为保证金的问题和他们扯皮,一同认为这是个陷阱。
汽车贷款一般要签很多个合同。但一般主体是三个,一个是你和信贷担保公司签订的,一个是你和银行签订的,还有一个是信贷担保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有的信贷担保公司就是经销商,但有的不是。当信贷担保公司不是经销商时经销商和银行、担保公司之间、以及靠挂运输公司之间还有协议。消费信贷是一个信用问题,在你购车时候所签订的合同中很明确的约定了银行、信贷担保公司、消费者、经销商之间以及靠挂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你在分期付款过程中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要逾期还贷,有特殊情况可以和信贷担保公司和银行取得联系从新签订谅解记录。你在缴纳风险保证金时只是销售人员或者信贷担保公司得人员只是按照正常情况向你讲述以后会退还你的风险保证金而你却未按签订的协议按时还款时风险保证就体现了。风险保证既是信贷担保公司的利益保障也是对消费信贷者的一种约束。没有按时还款银行罚息是少不了的,由于你先前肯定还签订了未按时还款的承诺,对信贷担保公司来说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只是你在购车中并没有理解其真正的含义。如果你直接经过银行的话就不会有保证金之说。这也属于信贷担保公司的一项行业潜规则吧。作为信贷担保公司来说他和银行签订的协议就是要负责收回所带款项,如果信贷者不还所贷款项银行将收取信贷担保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来保障其利益。相对信贷担保公司来说其风险也不小。
(南方财富网SOUTHMONEY.COM理财频道)(责任编辑:张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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