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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春汽车贷款申请条件

2011-10-24 14:07:11   来源:本站原创   佚名
    
 汽车贷款申请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
  (三)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持有与贷款人指定经销商签订的指定品牌汽车的购买协议或合同;
  (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证人应为贷款人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并承担连带责任;
  (六)购车人为夫妻双方或家庭共有成员,必须共同到场申请,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应填写委托授权书,并签字盖章;
  (七)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存有不低于首期付款金额的购车款;
  (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南方财富网SOUTHMONEY.COM理财频道)

(责任编辑:张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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