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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州银行2023年住房贷款利率表一览

2023-11-08 09:40 财经搜罗站

  勤州银行2023年住房贷款利率表一览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鄞州银行)是一家由辖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发起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机构。

  鄞州银行自成立以来,伴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天道酬勤”为价值观,秉承“勤劳、团队、奉献、自律”的蜜蜂精神和“服务区域、服务小微、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积极应对经济金融环境变化,始终坚持稳健经营,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变、稳中求优,积极加快大零售转型和“二柱四梁”区域银行建设。

  2023年9月25日起鄞州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

  对于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宁波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前发放、已按央行通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利率水平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相应期限LPR加0个基点。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利率水平最低可调整至宁波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LPR加0个基点。

  3、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利率水平最低可调整至宁波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 LPR减20个基点。

  4、宁波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情况详见央行宁波市分行网站公布。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宁波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宁波市最新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利率调整方式

  根据《通告》要求,本次调整可采取变更合同利率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一致。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调整。

  1、我行主动批量调整

  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宁波市首套房贷利率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按上述调整范围及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单独提出申请。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2、客户主动申请

  对于以下情形,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⑴“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

  ⑵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

  ⑶当前执行固定利率的存量房贷。

  ⑷当前执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

  ⑸其他未调整但符合利率调整条件的存量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