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盐城农商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多少
2023-11-01 09:57 微聊财经圈
2023盐城农商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多少
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农商银行”或“本行”)前身为盐城市区信用联社,2010年5月26日,挂牌成立黄海农商银行;2015年3月16日,更名为盐城农商银行;2011年对盐城市响水农商银行和滨海农商银行实施投资;2012年在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发起设立黄海村镇银行;2018年参股徐州新沂农商银行,2019年投资阜宁农商银行。目前有7个一级支行和59个营业网点,内设5个事业部和14个部门,网点遍布盐城大市区和东台城乡,在岗员工近800人。截至12月末,本行总资产344.58亿元,拨备覆盖率241.36%,不良率为1.89%。1至12月份,实现净收入10.85亿元,金融增加值10.05亿元,拨备前利润7.2亿元。
多年来,盐城农商银行对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的目标定位,围绕“三市”和“两海两绿”路径,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以支农支小为根本,以普惠金融为导向,以防范风险为要务,助力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业务创新和金融服务上,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面向三农市场、社区居民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特色和贴心的金融服务。先后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盐城市争星创优五星企业”和“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荣誉称号。
2023年9月25日起盐城农商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下限
在人民银行2019年第16号通告中,确切自2019年10月8日起,其后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房贷利率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机制逐渐形成完善。
在LPR有效深化利率市改,贷款实际利率下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保持延续性、前后标准统一、公平一致、自律机制等因素,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拟按以下调整:
(一)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央行通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本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本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7日(含当日)发放的,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本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本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8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本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执行。
4.本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情况详见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网站公布。
5.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