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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通告

2023-09-10 11:49 分秒汇财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通告

  我行认真对《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告》的工作要求,积极加快存量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下称住房贷款),属于本次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范围。

  1、原贷款在2023年8月31日前发放或已签订借款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

  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贷款。

  3、原则上应为按期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逾期欠息,可在归还积欠的住房贷款本息后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一)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二)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三)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四)对于上述原贷款发放时间段内,若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高于上述全国首套房利率下限的,该笔贷款调整后的利率按所在城市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网公布的为准。

  (五)如贷款当前执行利率已经低于或等于按上述各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则不进行调整。

  三、调整方式及时间

  根据《通告》要求,本次调整可采取变更合同利率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一致。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便捷、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