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集团(00846)每季度业务回顾
2020-08-03 10:36 南方财富网
2019年12月31日明发集团(00846)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销售及收入 於2019年,本集团收入约为人民币126.609亿元(2018年:约人民币116.419亿元),较2018年增加8.8%。2019年收入增加主要由於已交付总建筑面积由2018年的1,248,065平方米增加至2019年的1,484,164平方米。 於2019年,本集团的毛利约为人民币39.980亿元,较2018年增加20.3%(2018年:约人民币33.220亿元)。2019年毛利增加主要由於收入增加。 本集团年度利润由2018年约人民币12.891亿元减少11.9%至2019年约人民币11.359亿元。 减少主要由於所得税拨备增加所致。 於2019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约为人民币9.521亿元,较2018年(2018年:约人民币8.551亿元)增加约人民币0.970亿元或约11.3%。增加主要由於较少利润分配至南京荣里的非控股权益所致。 於2019年,本集团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86.629亿元,较2018年增加4.1%(2018年:约人民币83.199亿元)。销售成本随收入增加而增加。 於2019年,本集团计入销售成本的物业平均成本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5,585.7元(2018年:计入销售成本的物业平均成本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319.9元),较2018年减少11.6%。减少乃由於2019年交付成本较高的商用物业减少所致。 於2019年,本集团销售及交付合计总建筑面积约1,484,164平方米,较2018年增加18.9%(2018年:约1,248,065平方米)。该增加乃由於在2019年交付新近落成的江苏及安徽项目物业所致。 於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交付物业的平均销售价格(「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8,146.5元,较2018年减少8.4%(2018年:每平方米人民币8,912.7元)。该减少乃主要由於2019年向买家交付平均售价较高的商用物业减少所致。
2019年06月30日明发集团(00846)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销售及收益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收益约为人民币41.189亿元(2018年同期:约人民币65.180亿元),降幅为36.8%。收益下降的原因是向买家交付总建筑面积由2018年的734,342平方米减少至2019年的547,359平方米所致。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毛利约为人民币12.691亿元(2018年同期:约人民币16.186亿元),减少21.6%,主要由於收益减少所致。 投资物业的公允值收益减少69.3%至约人民币2.200亿元(2018年同期:约人民币7.156亿元)。收益主要来自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出租并分类为投资物业的总建筑面积增加73,499平方米。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产生其他亏损约人民币37.9百万元(2018年同期:约人民币0.982亿元)。此变动乃主要由於2019年以美元计币的离岸贷款因货币换算产生汇兑亏损减少所致。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约为人民币2.256亿元,较2018年减少约16.3%(2018年同期:约人民币2.696亿元)。减少主要由於销售减少导致销售佣金减少所致。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一般及行政开支约为人民币3.042亿元,较2018年增加约5.4%(2018年同期:约人民币2.885亿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融资收入减少6.7%至约人民币50.3百万元(2018年同期:约人民币0.539亿元)。减少主要由於2019年现金结余较2018年有所减少。 基於上述因素,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利润约为人民币4.183亿元(2018年同期:约人民币6.985亿元),较2018年同期下降40.1%。 就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已确认销售房产而言,本集团实现的每平方米(「平方米」)平均售价(「平均售价」)为人民币7,047.8元,较2018年同期的每平方米人民币8,550.4元减少17.6%。2019年平均售价下降主要由於交付位於乌江的物业平均售价较2018年交付位於南京的物业低所致。 合约销售 於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已实现合约销售额约人民币53.173亿元(2018年同期:约人民币96.050亿元)。於回顾期间的合约销售平均售价下降12.3%至每平方米人民币8,382元(2018年同期:每平方米约人民币9,558.0元)。
2018年12月31日明发集团(00846)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销售及收入 於2018年,本集团收入约为人民币116.419亿元(2017年:约人民币100.714亿元),较2017年增加15.6%。2018年收入增加主要由於已交付总建筑面积由2017年的1,029,065平方米增加至2018年的1,248,065平方米。 於2018年,本集团的毛利约为人民币33.220亿元,较2017年增加37.4%(2017年:约人民币24.182亿元)。2018年毛利增加主要由於收入增加。 本集团年度利润由2017年约人民币11.855亿元增加8.7%至2018年约人民币12.891亿元。增加主要由於收入由2017年约人民币100.714亿元增加至2018年约人民币116.419亿元,令利润增加所致。 於2018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约为人民币8.551亿元,较2017年(2017年:约人民币10.242亿元)减少约人民币1.691亿元或约16.5%。 於2018年,本集团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83.199亿元,较2017年增加8.7%(2017年:约人民币76.532亿元)。销售成本随收入增加而增加。 於2018年,本集团计入销售成本的物业平均成本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261.9元(2017年:计入销售成本的物业平均成本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765.6元),较2017年减少7.4%。主要原因为2018年乌江交付的物业土地成本减少。 於2018年,本集团销售及交付合计总建筑面积约1,248,065平方米,较2017年增加21.3%(2017年:约1,029,065平方米)。该增加乃由於在2018年交付新近落成的乌江及淄博项目物业(总建筑面积:366,551平方米)所致。 於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交付物业的平均销售价格(「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8,912.7元,较2017年减少4.3%(2017年:每平方米人民币9,308.2元)。该减少乃主要由於2018年於乌江交付、平均售价较低的物业增加所致。 於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录得合约销售额约人民币163.588亿元,总建筑面积为1,786,192平方米(2017年:约为人民币125.105亿元及总建筑面积1,606,730平方米)。
2018年06月30日明发集团(00846)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销售及收益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收益约为人民币65.180亿 元(2017年同期:约人民币68.294亿 元 ),降幅为4.6%。收益下降的原因是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向买家交付物业的平均售价较2017年同期的为低所致。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毛利约为人民币16.186亿 元(2017年同期:约人民币15.992亿 元 ),升幅为1.2%。毛利并无重大变动。 投资物业的公允值收益增加852.9%至约人民币7.156亿 元(2017年同期:约人民币0.751亿元)。收益主要来自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北京的新增投资物业。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产生其他亏损约人民币0.982亿 元(2017年同期:其他收益约人民币1.097亿元)。此变动乃主要由於2018年以美元计币的离岸贷款因货币换算产生汇兑亏损所致。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约为人民币2.696亿元,较2017年轻微减少约1.4%(2017年同期:约人民币2.735亿 元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一般及行政开支约为人民币2.885亿元,较2017年减少约16.3%(2017年同期:约人民币3.445亿 元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融资收入净额增加44.5%至约人民币0.538亿 元(2017年同期:约人民币0.373亿元)。增加主要由於2018年现金结余较2017年有所增加。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利润约为人民币6.985亿 元(2017年同期:约人民币6.949亿元),较2017年同期上升0.5%。 就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已确认销售房产而言,本集团实现的每平方米(「平方米」)平均售价(「平均售价」)为人民币8,550.4元,较2017年同期的每平方米人民币9,663.6元减少11.5%。2018年平均售价下降主要由於交付位於乌江平均售价较低的物业所致。 於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已实现合约销售额约人民币96.050亿 元(2017年同期:约人民币61.143亿元)。於回顾期间的合约销售额平均售价上升26.0%至每平方米人民币9,558.0元(2017年同期:每平方米约人民币7,585.8元 )。 商用及住宅物业的收入下降主要由於向买家交付的总建筑面积由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684,344.3平方米增至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734,342.4平方米,且被平均售价由2017年每平方米人民币9,663.6元降至2018年每平方米人民币8,550.4元所抵销。 预售物业 於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已预售但未向买家交付的应占总建筑面积为2,520,320平方米(於2017年12月31日为2,400,123平方米)。 土地储备概要 於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应占土地储备增长1.9%至约21.8百万平方米(於2017年12月31日约为21.4百万平方米),合共包括108个项目(於2017年12月31日为99个项目)。
2017年12月31日明发集团(00846)业务回顾: 于2017年,本集团收入约为人民币100.714亿元(2016年:约人民币50.897亿元),较2016年增加97.9%。2017年收入增加主要由于已交付总建筑面积由2016年的674,347平方米增加至2017年的1,029,065平方米。于2017年,本集团的毛利约为人民币24.182亿元,较2016年增加110.7%(2016年:约人民币11.475亿元)。2017年毛利增加主要由于收入增加。本集团年度利润由2016年约人民币11.742亿元增加1.0%至2017年约人民币11.855亿元。尽管收入增加97.9%,但利润变动不大,主要由于2016年拨回厦门明发商业广场产生的土地增值税超额拨备,但2017年并无该等拨回。于2017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约为人民币10.242亿元,较2016年(2016年:约人民币11.694亿元)减少约人民币1.452亿元或约12.4%。主要由于于2017年厦门明发商业广场的土地增值税超额拨备拨回减少所致。于2017年,本集团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76.532亿元,较2016年增加94.1%(2016年:约人民币39.422亿元)。销售成本随收入增加而增加。于2017年,本集团计入销售成本的平均物业成本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765.6元,较2016年上升28.3%(2016年:计入销售成本的平均物业成本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5,273.3元)。此乃主要由于于2017年交付南京物业的土地成本上升所致。于2017年,本集团销售及交付合计总建筑面积约1,029,065平方米,较2016年增加52.6%(2016年:约674,346平方米)。该增加乃由于在2017年交付新近落成的南京项目(总建筑面积:253,367平方米)所致。
2017年06月30日明发集团(00846)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销售及收益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收益约为人民币68.294亿 元(2016年同期:约人民币26.844亿 元 ),升幅为154.4%。收益上升的原因是由於交付予买家的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由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294,148.8平方米增至2017年同期的684,344.3平方米所致。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毛利约为人民币15.992亿 元(2016年同期:约人民币7.168亿 元 ),升幅为123.1%。毛利增加与2017年销售升幅一致。 投资物业的公允值收益减少22.2%至约人民币0.751亿 元(2016年同期:约人民币0.965亿元)。减少主要由於2017年分类为投资物业的新物业减少所致。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及亏损由2016年约人民币0.131亿元增加735.1%至2017年人民币1.097亿元。增加乃主要由於2017年以美元计币的离岸贷款因货币换算产生汇兑收益所致。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约为人民币2.735亿元,较2016年增加约211.1%(2016年同期:约为人民币0.879亿元)。增加主要由於2017年已确认销售导致销售佣金增加所致。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一般及行政开支约人民币3.445亿元。较2016年轻微减少2.9%(2016年同期:约3.548亿 元 )。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融资收入净额减少47.4%至约人民币0.373亿 元(2016年同期:约人民币0.709亿元)。减少主要由於2017年利率较高的受限制现金减少。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利润约为人民币6.949亿 元(2016年同期:约人民币8.771亿元),较2016年同期下降20.8%。减少主要由於2017年来自合营企业的投资收入减少。该合营企业於2016年录得出售收益。 就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已确认销售房产而言,本集团实现的每平方米(「平方米」)平均售价为人民币9,663.6元,较2016年同期的每平方米人民币8,405.7元上升15.0%。平均售价上升的原因是2017年於南京已交付平均售价较高的物业数目增加。此外,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已售并已交付的总建筑面积为684,344.3平方米,较2016年同期的294,148.8平方米上升132.7%。 於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已实现合约销售额约人民币61.143亿 元(2016年同期:约人民币73.233亿元)。於回顾期间的合约销售额平均售价下降14.6%至每平方米人民币7,585.8元(2016年同期:每平方米约人民币8,884.1元 )。 预售物业 於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已预售但未向买家交付的应占总建筑面积为1,972,746平方米(於2016年12月31日约为1,794,283平方米)。 土地储备概要 於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应占土地储备增长19.2%至约21.7百万平方米(於2016年12月31日约为18.2百万平方米),合共包括99个项目(於2016年12月31日为77个项目)。
2016年12月31日明发集团(00846)业务回顾: 于2016年,本集团收入约为人民币50.897亿 元(2015年:约人民币30.397亿元),较2015年增加67.4%。2016年收入增加主要由于已交付总建筑面积由2015年的278,255平方米增加至2016年的674,347平方米。于2016年,本集团的毛利约为人民币11.475亿元,较2015年增加29.5%(2015年:约人民币8.863亿元)。增加的原因为收入由2015年约人民币30.397亿元增加至2016年约人民币50.897亿元。本集团年度利润由2015年约人民币3.596亿元增加226.5%至2016年约人民币11.742亿元。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由2015年约人民币3.790亿元增加至2016年约人民币11.694亿元,较2015年增加约人民币7.904亿元或208.5%。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交付的总建筑面积及确认的收入较2015年增加所致。于2016年,本集团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39.422亿元,较2015年增加83.1%(2015年:约人民币21.534亿元)。销售成本随收入增加而增加。于2016年,本集团计入销售成本的平均物业成本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5,273.3元,较2015年微降0.8%(2015年:计入销售成本的平均物业成本为每平方米人民币5,313.9元)。于2016年,本集团销售及交付合计总建筑面积约674,347平方米,较2015年增加142.3%(2015年:约278,255平方米)。该增加乃由于在2016年新近落成的北京明发商业广场及南京明发新城金融大厦交付更多物业所致。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交付物业的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927.7元,较2015年减少14.2%(2015年:每平方米人民币8,077.1元)。该减少乃主要由于2016年交付的厦门高价别墅减少所致。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录得合约销售额约人民币140.047亿元,总建筑面积为1,751,699平方米(2015年:约为人民币52.325亿元及总建筑面积630,415平方米)。
2016年06月30日明发集团(00846)业务回顾: 业务回顾 销售及收益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收益约为人民币26.844亿 元(2015年同期:约人民币11.141亿 元 ),升幅为140.9%。收益上升的原因是由於向买家交付的总建筑面积由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94,112.3平方米增至2016年同期的294,148.8平方米。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毛利约为人民币7.168亿 元(2015年同期:约人民币0.735亿 元 ),升幅为875.2%。毛利增加主要由於物业销售由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6.240亿元增至2016年同期约人民币24.725亿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投资物业的公允值收益减少45.5%至约人民币0.965亿元(2015年同期:约人民币1.771亿元)。减少主要乃由於在2016年分类为投资物业的新物业减少所致。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及亏损由2015年约人民币0.379亿元减少65.3%至约人民币0.131亿元。减少主要乃由於人民币於2016年以美元计币的离岸贷款因货币换算产生的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约人民币0.879亿元,较2015年增加15.5%(2015年同期:约人民币0.761亿元)。增加主要乃由於销售2016年已确认销售导致销售佣金增加所致。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一般及行政开支约为人民币3.548亿元,较2015年增加73.9%(2015年同期:约为人民币2.040亿元)。增加主要乃由於调查的额外专业费用及员工人数增加而导致薪金增加所致。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融资收入净额增加32.5%至约人民币0.709亿 元(2015年同期:约人民币0.535亿 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利润约为人民币8.771亿 元(2015年同期:约人民币0.633亿元),较2015年同期增加1,285.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毛利因物业销售上升而增加约人民币6.433亿元。 就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已确认销售房产而言,本集团实现的每平方米(「平方米」)平均售价为人民币8,405.7元,较2015年同期的每平方米人民币6,630.1元上升26.8%。上升主要由於2016年交付平均售价较高位於北京的物业所致。 於2016年上半年,本集团已实现合约销售额约人民币73.233亿 元(2015年同期:约人民币14.120亿元)。於回顾期间的合约销售额平均售价上升24.3%至每平方米人民币8,884.1元(2015年同期:每平方米约人民币7,146.8元 )。 分部资料 商用物业收入减少主要由於南京明发滨江新城及南京明发城市广场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交付的物业下降所致。 住宅物业收入增加主要由於2016年交付位於北京的物业,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1.722亿元。 由於Tongda项目於2015年已经完成,2016年并无开始新建设业务,故此物业建设业务於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无录得任何收入。 预售物业 於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已预售但未向买家交付的应占总建筑面积为1,274,743平方米(於2015年12月31日约为738,366平方米)。 土地储备概要 於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应占土地储备增长20.9%至约18.5百万平方米(於2015年12月31日约为15.3百万平方米),合共包括77个项目(於2015年12月31日为63个项目)。
2015年12月31日明发集团(00846)业务回顾: 於2015年,本集团收入约为人民币22.463亿元(2014年:约人民币37.926亿元),较2014年减少40.8%。收入减少主要由於已交付总建筑面积由2014年的420,664平方米减少至2015年的262,906平方米。 於2015年,本集团的毛利约为人民币2.276亿元,较2014年下跌72.0%(2014年:约人民币9.859亿元)。毛利主要随收入下跌而下跌。 本集团年度利润由2014年约人民币10.562亿元减少99.4%至2015年约人民币660万元。 於2015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经审核综合利润由2014年约人民币8.293亿元减至2015年约人民币2,610万元,较2014年减少约人民币8.032亿元或96.9%。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5年交付的总建筑面积较2014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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