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银行2023年商业贷款利息一览表(2)
2023-09-26 11:26 财经大眼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房贷族一定能省钱。对于此前放弃转为LPR、选择固定利率的购房者来说,房贷利率和LPR调整无关,房贷不会发生变化;对于已转换为LPR定价利率的存量客户,需把重新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考虑在内,在重新定价日前月供不变。
具体来看,大部分银行是从新一年的第1月份开始调整,假设购房者与银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本月5年期LPR下调并不会影响其今年每个月还的房贷数额,2024年1月,很多人的房贷将会迎来新一轮调整周期。
目前,全国统一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4.1%,此次5年期LPR下调10BP后,统一房贷利率下限有望突破4%关口。
重庆三峡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2023
在央行2019年第16号通告中,确切自2019年10月8日起,其后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房贷利率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机制逐渐形成完善。
按照《通告》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对于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如下:
(一)浮动利率及固定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重庆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3.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重庆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4.浮动利率贷款根据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适用的LPR会每年调整一次,通常在每年1月1日,调整时适用当时的LPR。若合同约定的LPR调整日期为“每年1月1日”,目前适用的LPR是2022年12月公布的LPR,原贷款合同期限为5年期(含)以下的贷款LPR为3.65%,原贷款合同期限为5年期以上的贷款LPR为4.3%。
5.固定利率贷款LPR执行2022年12月公布的LPR,原贷款合同期限为5年期(含)以下的贷款LPR为3.65%,原贷款合同期限为5年期以上的贷款LPR为4.3%,调整后仍执行固定利率。
(二)以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首套房贷,可申请按央行通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在转换后按上述“(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
(三)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重庆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前发放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5日(含)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个基点的贷款,或当前按重庆市最新法规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