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珠海农商银行商业贷款利率表查询(2)
2023-09-20 11:23 小南说财经
LPR调整关乎贷款购房者的“钱袋子”。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相关的5年期以上LPR没有变化,目前还是4.2%。
具体来看,大部分银行是从新一年的第1月份开始调整,假设购房者与银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本月5年期LPR调整并不会影响其今年每个月还的房贷数额,2024年1月,很多人的房贷将会迎来新一轮调整周期。
目前,全国统一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4.1%,此次5年期LPR下调10BP后,统一房贷利率下限有望突破4%关口。
9月25日起珠海农商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
在人民银行2019年第16号通告中,确切自2019年10月8日起,其后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房贷利率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机制逐渐形成完善。
在LPR有效深化利率市改,指引贷款实际利率下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保持相关法规延续性、前后标准统一、公平一致、自律机制等因素,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拟按以下调整:
(一)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7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珠海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3.2022年5月18日(含)之后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珠海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以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官网公布的为准。
(二)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或固定利率贷款
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且当前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可申请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签订协议,在转换后按上述“二、(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仍选择继续执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则本次不调整。
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或等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进行调整。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统一采用调整贷款加点值形式,其他合同要素(如LPR值、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调整完成后不再进行重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