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个人大额存单标准款2022年3月第七期产品发行通告(2)
2022-03-24 11:32 南方财富网
光大银行个人大额存单标准款2022年3月第四期产品发行通告
我行定于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5日发行个人大额存单标准款2022年3月第四期产品,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个人大额存单标准款2022年3月第四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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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1个月 |
9个月 |
1年期 |
2年期 |
3年期 |
3年期(产品2) |
产品编号 |
2022001173068 |
2022001173069 |
2022001173070 |
2022001173071 |
2022001173072 |
2022001173073 |
起点金额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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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化利率 |
1.90% |
2.29% |
2.30% |
2.90% |
3.50% |
3.55% |
募集期 |
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5日 |
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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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息日 |
2022年3月15日 |
2022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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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
2022年4月15日 |
2022年12月11日 |
2023年3月11日 |
2024年3月11日 |
2025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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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
1个月 |
9个月 |
1年 |
2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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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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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金额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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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管理 |
总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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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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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渠道 |
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
柜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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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式 |
暂不支持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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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兑取 |
支持全部提前兑取和部分提前兑取。对于已开通线上销售渠道的产品起息后可通过我行各网点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个人大额存单的全部提前兑取;未开通线上销售渠道的产品仅可通过我行各网点办理全额提前支取。客户可于个人大额存单收益起始日后通过我行各网点办理个人大额存单的部分提前兑取,办理部分提前兑取时兑取后产品余额须大于产品起点金额;前期已按月支付的兑取部分利息将从当次提前兑取本息中扣除。 大额存单提前兑取时提前兑取部分利息按照支取日挂牌通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在提前兑取时和相应本金部分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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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和存款证明 |
支持办理个人质押贷款和开立存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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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素 |
发行期内如遇央行利率调整,则暂停该期产品发行,相关产品信息另行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