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6-12

浅谈我对期货的认识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收藏

期货交易就是在商品实物的正式交割前的某段时间里,商品买卖的双方如农场主与加工商就交易商品的数量、价格、质量、交货地点等要素以标准合同的形式事先达成一份协议,待要交易的产品生产出来后,不论市场的真实行情如何,商品的卖方必须按已约定的事项向买方交付产品,而买方也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支付款项。实行了商品期货以后,产品的价格就在实物交割以前予以固定,这就是套期保值。


期货的最原始作用就是套期保值。但随着其发展,一方面期货交易逐渐实现了规范化,这就是实物交割的时期确定,一般有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等等,且商品的质量非常明确,每份期货合约的商品数量是固定的,期货的交易者只能按相关的要求来进行交易。另一方面是期货已成为一种投机交易,即无论你是否生产某种商品,你都可在期货市场签订一份空头(卖出)合约,而无论你将来是否要购入某种商品,你都可在期货市场签订一份多头(买入)合约,而在合约到期前,你可再做一次相反的交易将以前的合约对冲即可。


在具体操作上,期货实行的是保证金制度,这是期货与现货交易的主要区别。在现货交易中,投资者需交纳全额保证金,有多少钱买多少货。但期货交易中只需按交易的总金额交纳5~20%的保证金,和此相配套的是期货交易按保证金的比例实行涨停板制度,将每日价格的波动都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这样就将交易者的最大亏损限制在保证金的范围内。
      相应地期货交易所每日都要给交易者进行结算,如交易者的亏损超过一定限度,交易所就要求交易者补齐保证金或平仓,所以期货交易中是没有套牢一说的,只要价格的波动超过一定范围,盈亏当时就确定了,且在当日予以结清。


股票期货交易的特点与其它商品期货交易的特点一样,这就是买卖双方关于股票所有权的转让与货款的交割都有一段时间距离。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只要交纳少量的保证金签订一分合同,其股票的所有权就从买方转与了卖方,但不必立即付款和交付股票,而只有到了约定的交割期时,买方才付货款,卖方才交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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